一、秘书长室(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理事长的领导下,主持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组织落实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修改以基金会名义发出的会议纪要、重要文件、工作汇报、会长讲话以及重要文字材料,以及签发以基金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函电。
(五)围绕基金会中心工作组织调研,提出决策建议。
(六)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财务室工作责任
(一)出纳
1、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确保现金安全、完整。
2、依据财政部印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对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进行审核,如有违规情况,应拒绝受理。
3、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单据,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每日盘点现金,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若有长款或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除零星开支外,一切付款均应由银行转账或支票付款。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作他用。库存现金控制在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范围内。
5、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因本人工作疏忽或保管不当,造成现金差错等,由本人负责赔偿。
6、领取支票必须有基金会秘书长批准,否则,不得签发支票。支票的签发,必须填写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用途,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过期未用支票要收回,与存根一并送交银行,遗失支票要立即挂失。
7、“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对账单”要定期进行核对,对未达款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二)会计
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并及时提供完整的会计信息。
2、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会计处理,准确运用会计科目,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定期结账、对账,做到摘要明确、数字准确,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会计档案。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负责汇集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
200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