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0日 浏览量:1057 次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信息公开工作,尊重和维护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增强管理透明度,提升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规范公开各项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基金会将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切实开展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管理机关、捐赠人、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对基金会信息公开的要求,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信息公开,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基金会的内部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等通过本基金会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 基金会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 
  第五条 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由秘书长统筹,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第六条 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基金会基本信息,包括基金会介绍、负责人情况、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
  (二)本基金会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三)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检查情况;
  (四)年度财务审计的基本情况;
  (五)募集捐赠款物的信息;
  (六)组织实施公益项目和活动信息;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公益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
  第八条 基金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公布变更的情况。
  第九条 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并向社会公开。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募捐信息。 
  第十条 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30日内,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信息平台或媒体上公示全文和摘要。年度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和基本格式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一条 设立公益项目时,应当公开公益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公益项目结束的,项目终止后三个月内,向社会公开公益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项目支出情况等。
  第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后30日内,应当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
  (一)重大资产变动;
  (二)重大投资;
  (三)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
  第十三条 在下列关联交易等行为发生后30日内,应当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
  (一)接受重要关联方捐赠;
  (二)对重要关联方共同投资;
  (三)与重要关联方共同投资;
  (四)委托重要关联方开展投资活动;
  (五)与重要关联方发生交易;
  (六)与重要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
  第十四条 开展定向募捐的,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捐赠人要求将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招募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应当公示与公益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六条 应捐赠人、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基金会应如实提供公益慈善捐助工作的专门信息或专项报告。
  第十七条 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
  (一)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应定期整理基金会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向秘书长汇报。根据本制度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及信息公开时限、公开方式明确分工(具体分工另行规定),定期更新基金会信息公开内容,并向秘书长汇报;
  (二)秘书长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信息公开方式、时限等要求,审查信息公开内容;
  (三)信息公开内容经秘书长审查后由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公开。
  第十八条 基金会信息一经公开,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严格履行本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由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整理核对,并报秘书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修改相关信息再行重新公开,并说明理由,声明原信息作废。
  第十九条 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基金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消息,基金会应及时公开说明或澄清。 
  第二十条 基金会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主动接受捐赠方、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等对信息公开时限及方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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