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7年至2009年完成农村困难群众第二轮住房救助任务700户之后,2010年,建德市又定下目标,确保要完成450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的任务,比2009年增加了150户。
据悉,为加快推进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提高救助资金的绩效,从2009年起,建德对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一类对象(指农村五保户或持有《建德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建德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建德市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金领取证》之一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新建房救助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320元,增加了70元;二类对象(指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不能居住或急需搬迁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家庭)新建房救助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200元,对一类救助对象中持有《残疾证》的按1.1的系数予以救助。
据了解,目前,符合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的450户家庭已确定,根据不同的救助等次,该市财政将安排给全市16个乡镇(街道)住房救助资金395万余元。 (朱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