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意见》,研究部署全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市委副书记王金财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积极探索杭州特色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推动我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主持会议。
我市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历来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又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与浙江大学合作起草了《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制订了试点工作方案。全市迄今有191家企业被确定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试点单位”。
王金财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通行证,是企业行为的重要准则,是企业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杭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市场责任、环境责任、纳税责任、用工责任、安全责任、公益责任等多个方面,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王金财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机制性工作,有许多新问题需要探索和解决。要确定好思路,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制定评价体系和评估办法,出台配套奖励政策,并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抓好试点,总结推广经验,探索具有杭州特色的企业参与、部门审核、机构认证、社会评选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法和途径。要在前期准备和试点的基础上,深入发动,广泛讨论,扎实推进,积极探索杭州特色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途径与方法。
王金财说,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做到组织网络健全,上下信息对称,工作职责对接。要完善扶持政策,起草制定相关配套奖励办法。要协力推进,确保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内容包括:诚信经营、财会纳税、产品质量、环保减排、清洁节能、依法用工、协调机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公益慈善、社会评价等11个一级指标,合同保险、工资、工时、制度法规、员工发展机制等30个二级指标,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履行程度、社会保险参保率、员工人均工资增长率、休息休假制度、员工教育经费支出、员工技能培训体系等100个三级指标。二、三级指标是对上一级指标的细化,主要包含制度建设、企业现实表现与绩效、社会(包括政府)评价三方面的内容。指标充分考虑了在不同企业间的可比性、普适性及差异性,同时,也强调了可获得性、可操作性。更值得的关注的是,若有使用童工、强制劳动、发生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事故、长期恶意欠税(费)等情形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今年年底,杭州将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展“最佳社会责任企业”评选活动,对获得“最佳社会责任奖”的企业进行奖励。据悉,《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是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中首个企业社会责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