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安市为7463名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30余万元,用以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按照2010年第一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4.2%的实际情况,从5月开始,对全市第一季度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此次补贴的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每人第一季度40元;城镇低保对象每人第一季度60元,通过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钱打到低保卡里,确保补贴及时、不折不扣地发到每个低保对象手里。 (孙键韵 李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