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建德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出台《建德市中医院慈善救助金专项实施办法》,对该市因患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办法》规定凡当年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支出医疗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优惠减免及救助后自负费用超过2万元或当年内医疗费支出超过6万元,且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可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提出救助申请,符合救助条件者可获得一次性2000元救助金。
据了解,该项救助措施的慈善救助资金全部来自浙江大佳控股集团向建德市慈善总会捐赠的定向慈善捐款,并冠名为“建德市中医院慈善救助金”,确保专款专用。
(朱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