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上了解到:国家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已定点拱墅区,预计将在5月启动。这是卫生部用系列措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杜绝再发生类似河南人张海超“开胸验肺”这种维权举证难的事件。
据省卫生厅统计,浙江省职业病正以每年新增600多例的速度上升。今后10年,浙江省乃至全国将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职业危害可能成为制约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职业病的发病有个长期的积累过程,为了逃避职业病责任,老板的“秘诀”是频繁炒鱿鱼。
“在国家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的规范下,今后老板逃避职业病的责任将很难。”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谢锡治科长说,在拱墅区试点的251家企业,在招工时必须说明职业病危害。工人上岗前和离开这一岗位时,必须做相应的体检,留下工人的职业档案记录。劳动者发现疑似得了职业病后,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是本人居住地,向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谢科长提醒,劳动者在工作时,须保留以下材料:职业史证明,即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自述材料及证明人证明;体检结果等。如不能提供劳动合同,可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取得劳动关系仲裁书。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权益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如有职业病方面的疑问,可拨打全省统一举报、咨询电话: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