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浙江省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浏览量:219 次 来源:社会救助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财政部联合部署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向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本次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要求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核发放范围,规范发放程序,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10月1日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目前全省已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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