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市总工会开展劳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9日 浏览量:556 次

    

     4月27日上午,杭州市工人文化宫广场人头攒动,异常热闹。这里正在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劳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杭州市总工会在广场上设立了62个摊位,专门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便民服务和用人单位现场招聘洽谈等各类咨询服务项目。同时,在工人文化宫二楼影剧院还举办了一场《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特别邀请了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法政分院院长、法学博士后杨大春教授前来讲授。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正值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成立五周年。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特举办“纪念志愿服务五周年”劳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与往年相比,本次活动的内容更加丰富,除了为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外来务工救助、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劳模政策、女工权益保护、劳动者入会等提供免费咨询外,还增设了《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26种便民服务项目和现场用工招聘会。
  当天的专家讲座有近80名职工聆听,杨大春教授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方面,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当前劳动者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并现场解答了观众的疑难问题。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互动积极,气氛热烈。
  市总法工部、保障部、帮扶处等有关部室,市总维权帮扶中心,各产业工会,主城区总工会的工会干部以及市工会法律援助站的法律顾问和工会法律志愿者160余人一早就来到现场,一边向前来咨询的劳动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指南》等宣传材料,一边热情地为他们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受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现场咨询者十分踊跃,有的咨询台前都排起了长队。
  在现场,一位姓许外来务工人员向工会法律志愿者咨询:他在一家企业工作多年,现合同期满,企业不肯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志愿者经向本人了解,发现他在该企业工作不满10年,又不符合2008年1月1日后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不能要求企业续签劳动合同,但企业必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向工会法律志愿者服务总队申请。
  便民服务的项目中几乎包括市民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假币识别、血压测量、服装裁剪、中药保健知识及药材识别、修鞋、修自行车等。很多附近社区的居民拿来了自家的剪刀、菜刀来到“张小泉为民修磨刀剪服务队”的服务点,拱墅区塘河新村陆师傅的剪发摊位也排起了队伍……
  据统计,当天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发放《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杭州市养老保障办法》、《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卡、燃气服务指南、反假币宣传册等劳动法律法规和宣传资料2552份,接待职工咨询584人次,为1043人次提供了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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