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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春风行动”智障人士就业培训援助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1日 浏览量:597 次
  为帮助杭州市智障人士实现社会就业和社会融入,现杭州市“春风行动”对智障人士参加就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与就业自信心开展援助活动,制定办法如下:
  一、援助对象及范围
  在杭州市辖区范围内的智障人士托管中心(服务中心)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1.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高新区、钱塘新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常住户籍;
  2.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
  3.劳动年龄段内; 
  4.当年内实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时间达到6个月(含)以上;
  5.开展就业培训的所托管中心(服务中心)为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依法建立工会。
  二、援助内容和流程
  (一)一次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1日前,过期不予受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托管中心(培训中心)申报,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核准发放。
  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托管中心(服务中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相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杭州市“春风行动”智障人士就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
  3.杭州市“春风行动”智障人士就业培训名单(附件2) 
  有关培训签到单、课程安排表、培训现场图片等印证材料留存备查。 
  (二)春风行动常规帮扶。
  参加就业培训的智障人士纳入杭州市春风行动“两节”送温暖和送清凉帮扶范围,但不得重复享受《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保家庭证》持证家庭同类帮扶待遇。
  每年7月31日、11月31日前,开展就业培训的托管中心(服务中心集中申报,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核准发放。
  (三)自费医药费补贴。
  参加就业培训的智障人士经医保系统核算的年度自费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部分由春风行动专项资金补贴10%,最高不超过2万元。开展就业培训的托管中心(服务中心)集中申报,有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核准发放。
  三、援助资金来源及保障
  以上资金在杭州市“春风行动”社会募集资金中列支,设定智障人士就业技能培训援助资金项目。
  四、其他规定
  (一)一次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限每人补贴一次;
  (二)春风行动常规帮扶和医药费补贴实施年度帮扶。
  (三)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春风行动”援助的,取消其救助资格,如数追回全部救助资金。如未按规定退交的,其今后提出的“春风行动”有关援助申请均不予受理。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所有。


附件:杭州市“春风行动”智障人士就业培训补贴汇总表.docx

   杭州市“春风行动”智障人士就业培训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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