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00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以“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为主题的“春风行动”。20年来,“春风行动”逐步发展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爱心工程,成为新时代我市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全面推进民生福祉行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为巩固20年来“春风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现就进一步深化“春风行动”工作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杭州市“春风行动”以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广泛集聚社会力量,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在促进民生改善和加强社会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春风行动”工作长效机制是加强“春风行动”组织领导,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春风行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春风行动”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抓好“春风行动”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构建以党政领导、社会参与、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城乡一体的“春风行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春风行动”组织倡导、资金募集、帮扶救助、审计监督、激励引导等各项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春风常吹、常吹常新”的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不断满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全面推进“六大行动”,弘扬杭州“最美现象”风尚,全面打响“温暖善城”的城市品牌,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努力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发挥积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捐款献爱心活动
为困难群众捐款献爱心是“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的主题内容,是“春风行动”募集帮扶资金的主要途径,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中一道独特靓丽的风景线。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党政倡导、社会主体、模范引领“三位一体”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的良好局面。
1.强化党政倡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春风行动”资金募集工作的领导,坚持倡导和自愿相结合原则,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为帮扶困难群众捐款献爱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奉献爱心,带头参与“春风行动”捐款。企事业单位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把参与“春风行动”作为服务社会、回馈社会的具体实践,在全社会凝聚起帮扶济困的巨大正能量,为“春风行动”健康可持续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2.创新资金募集方式。“春风行动”资金以社会捐款为主和市财政补助为辅。坚持阶段性募捐与日常性募捐、集体捐款与个人捐款相结合,建立全市上下联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春风行动”捐款工作机制。每年春节前后一个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春风行动”募捐、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形成全社会扶贫帮困献爱心的良好局面。积极探索“春风行动”资金募集新路子,加强与捐款企业的合作与互动,尊重企业意愿,拓展冠名和定向捐助项目。同时,畅通“春风行动”捐款渠道,同步开通线上、线下捐款,将来自社会各界的点滴爱心汇聚成帮扶困难群众的“一江春水”。
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和杭州“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人文精神,集聚社会道德力量,培育大众慈善文化,大力彰显“最美”杭州的新高度、新情怀、新形象。切实发挥“春风行动”爱心碑留名褒扬、反哺救助、税前扣除、推优评先等机制作用,激励更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社会各界捐款献爱心,实现“春风行动”资金募集健康可持续开展。
(二)深入推进“春风行动”精准帮扶机制完善
“春风行动”帮扶机制要围绕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对“春风行动”现有救助项目进行整合梳理,优先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诉求,提升“春风行动”帮扶精准度,增强“春风行动”帮扶实效性。
1.完善“春风行动”救助制度。继续对“春风行动”各项救助政策进行梳理、完善,积极和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医保、农业农村、妇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建立沟通机制, 做好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进一步规范“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的兜底线救助,进一步深化日常生活、文化、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援助,既实现应助尽助,又避免重复救助。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培训和执行检查工作,确保救助资金使用精准规范,取得实效。
2.拓展春风行动救助项目。要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精准回应困难群众新需求,及时拓展并实施新的“春风行动”项目,在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所需之外,将“春风行动”有关救助项目向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农户、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对口帮扶地区困难群众延伸,扩大“春风行动”覆盖面、受惠率,保持“春风行动”常“吹”常新。
3.促进扶贫与扶志、扶智深度融合。坚持大扶贫格局,努力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坚持低保兜底与帮扶脱困相结合、经济帮扶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岗位帮扶,特别是精准面向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孵化等就业扶助,激发困难群众自主创业、就业增收的内生动力,提高脱困致富能力。
(三)深入推动“春风行动”服务模式创新发展
坚持改革思维和路径,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服务模式,为“春风行动”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1.强化帮扶资金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线民生建设”的要求,提高民生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大对民生保障资金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春风行动”春节“送温暖”活动。要将各级“春风行动”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春风行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帮扶救助困难群众。
2.优化救助工作流程。要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规范申请流程、简化办理程序、优化服务体验。要以“浙里办”“杭州办事服务”“杭工e家”等移动办事APP为主要载体,促进“春风行动”帮扶项目的申请、审核、审批实现网络化传输和数据信息整合,加强“春风行动”帮扶大数据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应用,实施受助困难群众信息动态管理,加快推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信息互联、智慧管理。
3.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市“春风行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帮扶救助困难群众。各地以“春风行动”名义筹集的帮扶救助资金统一归口各地“春风行动”办公室管理,设立“春风行动”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春风行动”资金募集、使用、管理等情况,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监督,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捐款人询问,确保“春风行动”每一分钱都用于困难群众,切实维护和提升“春风行动”的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对违反“春风行动”救助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春风行动”救助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坚决惩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各类救助资金,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全面推进“春风行动”资金募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将各项目救助范围、申请流程、补助标准、审批程序和救助结果按规定予以公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调整完善杭州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全市“春风行动”工作,研究解决“春风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具体负责牵头实施和协调全市“春风行动”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市)开展“春风行动”。各区、县(市)应建立“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 广泛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春风行动”捐款献爱心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大力宣传20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在开展“春风行动”、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进一步扩大“春风行动”社会影响力,为开展“春风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 统筹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春风行动”作为岁末年初的重要工作来抓,并贯穿于全年工作,制定计划、压实责任、精心部署。各级财政要支持“春风行动”资金筹措,确保“春风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要做好全市“春风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要参照市里部署,同步启动、同步组织、同步落实。按照“春风行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提高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能力,合力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