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中明确提到,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外来务工人员从事矿山作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制作、高空悬挂作业(比如刷洗外墙的“蜘蛛人”)等危险性较大或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的工作,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避险措施;单位必须为外来务工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其在劳动过程中正确使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如果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工会申请无偿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