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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继续推进“1+8+2”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浏览量:599 次 来源:杭州民政
  2021年,杭州市继续推进“1+8+2”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建设,构建综合社会救助格局,为困难群众打造“幸福清单”。截至2021年底全市8项基本救助和专项救助共计发放救助金15.6亿元,投入福彩、慈善帮扶资金7000余万元,惠及全市12万余名在册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救助

  2021年,杭州市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全市域统筹。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102元,低边标准每人每月74元,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837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有低保对象93284人,低边对象23863人,特困对象3462人,发放各类基本生活保障金10.65亿元。

  部门专项救助

  除了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之外,医保、教育、住保等部门也围绕困难群众民生保障的方方面面进行各项专项救助。今天,筛选救助频次较高的部分救助项目,一起来看看。

  医疗救助。在参保补助方面,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困难人员,落实个人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府补助政策。在医疗费用救助方面,我市已经实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一站式”结算,确保困难人员实时享受到政策优惠待遇,有效解决患者报销周期长、垫付资金压力大等难题。截至2021年底,对全市168.79万人次的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开展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52亿元;资助参保13.13万人,资助金额7099万元。

  教育救助。包括学前阶段的保育费,小学、初中阶段的营养改善计划和生活补助,高中阶段的国家助学金,以及高校阶段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助、贷、免、补”各类资助,2021年共计支出1.07亿元。

  就业救助,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021年,向低保、低边人员发放创业社保补贴、用工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共计3355人次,发放金额为1057.88万元。向477人发放生活困难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315.39万元,人均享受6612元。

  城镇住房救助。对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以内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对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租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2021年,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的困难家庭共6944户,发放货币补贴8814万元;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4608户,发放货币补贴667万元。

  福彩+慈善救助

  2021年,全市投入公益慈善等资金7000余万元,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类、照护类、发展类等救助服务项目14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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