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风行动”受助困难群众共14015户,救助金4170.55万元。其中:
低保家庭12444户(1人户9736户、2人户1571户、3人户845户、4人及4人以上户292户);困难家庭727户(1人户338户、2人户191户、3人户162户、4人及4人以上户36户);残保对象778户(1人户759户、2人户19户)。省市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6户,其中持证家庭43户(1人户14户、2人户18户、3人户9户,4人及4人以上户2户),非持证家庭23户。一次性救助金发放标准为1人户每户2200元、2人户每户3100元、3人户每户37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每户4300元,另加年货大礼包折现每户500元。低保家庭发放救助金3067.14万元,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208.99万元,残保家庭发放救助金172.87万元,年货大礼包折现共计697.45万元。省市领导走访慰问非持证家庭每户2500元,慰问金共计5.75万元,持证家庭按照一次性救助金标准发放,慰问金共计15万元,省市领导走访慰问另加价值500元慰问品,共计3.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