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近日,富阳市集中下发三项困难群众补助金共170余万元。一是向46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第二季度基本生活费共5.9万余元。二是按城镇家庭每户每月25元,农村家庭每户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第二季度困难群众水、电、气(燃料)定额补贴75万余元,受惠家庭达12397户。三是向53030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第一季度基本生活价格补贴89.6万余元,发放标准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特困职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三老”人员、集中供养孤儿每人25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18元,城乡困难家庭对象每人13元。(王音)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