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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即将出台医保新政 新办法呈现五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8日 浏览量:824 次
我市已实施5年多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近期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主要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依据充分。本次《办法》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市医改的要求来修订完善,尤其是突出了城乡统筹,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
  二是政策统一。修订后的《办法》作为今后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各统筹地应在《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制度框架、运行模式的统一,为今后实现市级统筹打好了基础。
  三是实施灵活。修订后的《办法》在政策统一上坚持原则,在具体实施标准上适当灵活,如缴费费率、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设置一定的区间,为各统筹地制定实施细则留有一定的自主权。
  四是体现公平。修订后的《办法》突出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对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一些人群和保障待遇不列入修订后的《办法》之中,将另行制定相应政策。
  五是职责清晰。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对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

  新《办法》共80条,其中在原《办法》基础上取消内容4项,新增内容7项,调整完善内容12项。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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