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淳安县发放一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22.25万元。本次价格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为: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低保、残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三老”人员、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补贴标准为每人2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低保、残保对象补贴标准为每人15元。共惠及全县困难群众14227人,补贴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汪贤云)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