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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出台新33项优惠援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 浏览量:388 次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健全和完善对困难群众实施帮扶救助的长效工作机制,经杭州市委、市政府同意,从10月23日起,杭州市“春风行动”对市区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和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残疾人实施33项援助项目进行了充实调整。调整后的33项援助项目涵盖日常生活、文化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法律等7个方面。

  日常生活援助:(1)给予每户每月30元的水、电、气(燃料)定额补贴。(2)给予“春风行动”春节一次性救助,1人户2200元,2人户3100元,3人户37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4300元。(3)给予每户每年“春风行动”送清凉慰问金700元。(4)给予残疾等级二级(含)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给予残疾等级三级(含)以下的非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5)给予生活不能自理且常年卧床不起的残疾人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护理补助。(6)给予城镇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给予农村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7)半价收取家庭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和表后安装服务费(含人工材料)。(8)半价收取自来水一户一表改装费(每户每表225元)。(9)购买公交IC卡的,每户每月可减免15元。(10)免收小区保洁、垃圾清运处置费(每户每年40元)和化(贮)粪池清运处置费(每户每年10元)。(11)免收杭州殡仪馆、萧山殡仪馆、余杭第一殡仪馆和余杭第二殡仪馆小告别厅使用费(200元),赠送骨灰盒1只(300元以内)。(12)在杭州市南山陵园、杭州半山公墓、杭州第二公墓、杭州龙居寺公墓、杭州华侨陵园、杭州钱江陵园、浙江安贤陵园等7家经营性公墓中实施生态葬的,给予每格位(穴)财政补贴2000元(实际支付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计算)。

  文化生活援助:(1)每户可免费订阅《杭州日报》一份(全年268元)。(2)免收有线电视安装费(300元)和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每户每月21元),新装用户免费提供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一台。(3)免费办理公园IC卡或市民卡(社保卡)开通公园IC卡功能(每卡每年40元),免收IC卡系统维护成本费。(4)可免费参加杭州市工人文化宫活动中心的各项活动。

  教育援助:(1)子女在市属及市属以下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按相应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减免50%以上的保教费。(2)子女在市属或区属义务教育段学校接受教育的,在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的基础上,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收住宿费。在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子女资助每生每年750元的农村爱心营养餐。(3)子女在市属或区属各类学校接受高中段(含职高、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技工学校)教育的,按相应类别、等级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收学费、代收费。其中,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另外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职业高中就读的,一、二年级子女另外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子女另外资助每生每年400元的生活补贴。(4)子女在市属高校(含大专)接受教育的,资助每生每年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5)子女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学业(含成人教育)或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学业的(不含在职就读),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金。

  医疗援助:(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免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每人每年36元)和医疗困难救助费(每人每年12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免缴应由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通过分段累计方法享受“零起点、不封顶”的医疗困难救助;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按50%的比例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的救助。(3)在杭州惠民医院就诊或者经杭州惠民医院同意转入的指导医院、协作医院就诊,以及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近急诊,可按规定享受“十免交十减免五减半”政策:免交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大便常规检查费、煎药费、心电监护费、输氧费、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费;减免70%收取血液透析费、急诊观察床位费、住院床位费、住院护理费、门诊手术费、住院手术费、X线透视费、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B超检查费;减半收取自制制剂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惠民医院采购的1534种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实施零利率。(4)在政府主办的除杭州惠民医院以外的其他市级及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免收挂号费(不含专家门诊)、诊疗费。(5)在市级及市级以下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因从事饮食服务等职业需要的健康体检,免收体检费。

  就业援助:(1)登记失业人员可凭《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及相关材料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对领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可优先安排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并享受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相关优惠政策。(2)对领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的,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人员(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500元。

  住房援助:(1)承租公有住房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建筑面积在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以内部分可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租金核减)》减免至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建筑面积在人均11平方米以内部分减免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元的租金标准。超出部分面积仍按公房租金标准收取。(2)对符合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租金补贴或者提供实物配租。(3)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当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6平方米的成套房作为安置用房。如在核定被征收人另无住宅的情况下,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不低于48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和安置用房中46平方米内面积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法律援助:(1)对需要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公证等服务的,免收服务费;需要诉讼的,不受法律援助范围限制,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刑事辩护和各种代理服务。(2)对于涉及民事、行政诉讼的,经申请符合免交条件的,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免收诉讼费用。

  据悉,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区有上述持证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和持证残疾人共110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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