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江干区举行“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金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浏览量:268 次
     
     11月9日上午,江干区“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金发放仪式在区工人文化宫隆重举行,17户因学致困家庭领到了本学年每生3000元的助学援助金。江干区副区长沈燕俊出席仪式并讲话;市总工会帮扶处处长张也平,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刘幼杭,区“春风行动”办公室主任、区总工会主席黄建德出席仪式。
      沈燕俊首先向受助困难家庭表示亲切问候。他指出助学援助是“春风行动”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资助困难家庭子女圆梦大学的实事项目和民心工程。同时,也对各相关单位、人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是希望区春风行动办公室能将春风助学活动开展得更好、更有实效、更具影响力;二是各街道、镇总工会、民政干部要为困难家庭提供更多更优的服务,做到责任到位、温暖到家,让捐助企业放心,让受助家庭满意;三是受助学生能发扬艰苦奋斗、自强自立的精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有所成、早日成才,回报社会、感恩图报。
      受助学生家长代表龚寄云用朴素却真挚的语言表达了对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感激之情,同时也表明作为家长,一定会教育自己的子女心怀感恩,努力学习,拼搏进取,用知识回报社会,报效祖国,传递爱心。
     据悉,为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分类救助机制,进一步做好因学致困家庭“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工作,今年,江干区“春风行动”办公室根据江干区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江干区“春风行动”助学援助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户籍在江干区并在杭州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子女在全日制高校就读专科、本科学业(含成人教育)或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学业(不含在职就读),家庭年收入减去子女学费(每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实计算)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2倍(含)之间,按程序申报,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补助。
分享
搜索
新闻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