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因学致困家庭的“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工作,根据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有关规定和精神,在上城区春风行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由区总工会、区民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上城区“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上城区常住户籍家庭,因家庭成员就读高校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区级“春风行动”助学援助。低保和市、区两级困难家庭以及残保对象不适用。
申请条件:(一)持有上城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杭州市区一年以上;
(二)家庭成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专科、本科(含成人教育)或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学业(不含在职就读);
(三)家庭年收入(申请当月前12个月)减去家庭成员就读全日制高校学费(每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实计算)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区城镇低保标准1.5倍(不含)以上、2倍(含)以下。
需要申请家庭,应当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居住地社区(其中跨区人户分离家庭向户籍地社区)工会提出申请。经街道审核、区总工会审批完成后发放助学援助金。标准按市级“春风行动”助学援助标准的6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