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进行工作部署。
2008年,杭州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政策,对在杭务工期间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救助。3年来,全市共救助15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近500万元,为保障“新杭州人”在杭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肯定和好评。
为进一步推进“春风行动”向“新杭州人”延伸,逐步实现“新杭州人”同城同待遇,杭州市委、市政府对原来的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今年10月印发了《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降低了申请门槛,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拓宽了申请渠道,旨在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这一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新杭州人”感受到第二故乡的温暖。
一、降低申请门槛。一是将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调整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二是未参加医保人员申请重大疾病救助条件从自负医疗费2万元降低到1万元。
二、扩大救助范围。重大疾病救助对象原来仅限于未参加杭州市职工医保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办法把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度医疗费经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和实施医疗困难救助后,自负部分仍在20000元(含)以上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也纳入到救助范围。
三、提高救助标准。
(一)急难险救助标准从最高1万元调整为2万元。具体救助标准为:
1、造成人员轻伤、家庭财产较大损失的,视生活困难程度救助2000元至5000元;
2、造成人员重伤、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视生活困难程度救助5000元至10000元;
3、造成人员重残或死亡、家庭财产巨大损失的,视生活困难程度救助10000元至20000元。
(二)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参加医保的为最高3万元,未参加医保的从最高1万元调整为2万元。
1、已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当年度医疗费经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和实施医疗困难救助后,自负部分仍在20000元(含)以上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按不同区间不同比例的方法计算救助额度,最高救助额度为30000元。具体救助标准为:
(1)20000元(含)至25000元区间的,救助10%;
(2)25000元(含)至30000元区间的,救助15%;
(3)30000元(含)至35000元区间的,救助20%;
(4)35000元(含)至40000元区间的,救助25%;
(5)40000元(含)至45000元区间的,救助30%;
(6)45000元(含)至50000元区间的,救助40%;
(7)50000元(含)以上的,救助50%。
2、因各种原因暂未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当年度在杭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自负部分在10000元(含)以上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按不同区间不同比例的方法计算救助额度,最高救助额度为20000元。具体救助标准为:
(1)10000元(含)至15000元区间的,救助20%;
(2)15000元(含)至20000元区间的,救助25%;
(3)20000元(含)至25000元区间的,救助30%;
(4)25000元(含)至30000元区间的,救助35%;
(5)30000元(含)至35000元区间的,救助40%;
(6)35000元(含)至40000元区间的,救助45%;
(7)40000元(含)以上的,救助20000元。
已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医疗费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和实施医疗困难救助后仍达到以上救助条件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救助。
四、拓宽申请渠道。为方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困难救助,新办法在原来居住地社区(村)受理申请的基础上,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工会受理申请新途径,并整合调整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特殊困难救助由所在单位工会或居住地社区(村)工会受理。
新办法于印发之日起执行,外来务工人员如想更详细地了解《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可到杭州春风行动网(www.hzcfxd.org.cn)查看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