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12318户15438人(1人户10223户、2人户1333户、3人户561户、4人及4人以上户201户866人);特困人员206户(均为1人户)。市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0户,其中持证家庭47户101人(1人户22户、2人户8户、3人户10户,4人及4人以上户7户33人),非持证家庭23户62人。一次性救助金发放标准为1人户每户2700元、2人户每户3600元、3人户每户42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每户4800元。低保家庭发放救助金3572.19万元,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55.62万元。市领导走访慰问非持证家庭每户2500元,慰问金共计5.75万元,持证家庭按照一次性救助金标准发放,慰问金共计16.38万元,市领导走访慰问另加价值500元慰问品,共计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