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风行动”受助困难群众共13495户,救助金3933.65万元。其中:
低保家庭(含残保)13264户(1人户10856户、2人户1520户、3人户671户、4人及4人以上户217户);特困人员156户(均为1人户)。市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5户,其中持证家庭47户(1人户19户、2人户14户、3人户8户,4人及4人以上户6户),非持证家庭28户。一次性救助金发放标准为1人户每户2700元、2人户每户3600元、3人户每户42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每户4800元。低保家庭发放救助金3864.3万元,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42.12万元。市领导走访慰问非持证家庭每户2500元,慰问金共计7万元,持证家庭按照一次性救助金标准发放,慰问金共计16.48万元,市领导走访慰问另加价值500元慰问品,共计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