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含残保)13641户(1人户11059户、2人户1620户、3人户722户、4人及4人以上户240户);特困人员124户(均为1人户)。市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5户,其中持证家庭43户(1人户22户、2人户9户、3人户6户,4人及4人以上户6户),非持证家庭32户。一次性救助金发放标准为1人户每户2700元、2人户每户3600元、3人户每户42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每户4800元。低保家庭发放救助金3987.57万元,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33.48万元。省市领导走访慰问非持证家庭每户2500元,慰问金共计8万元,持证家庭按照一次性救助金标准发放,慰问金共计14.58万元,省市领导走访慰问另加价值500元慰问品,共计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