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风行动”受助困难群众共12478户,救助金3665.37万元。其中:
低保家庭9236户(1人户7456户、2人户1066户、3人户551户、4人及4人以上户163户);困难家庭1018户(1人户408户、2人户285户、3人户264户、4人及4人以上户61户);残保对象2147户(1人户2109户、2人户36户、3人户2户)。省市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7户,其中持证家庭20户(1人户9户、2人户4户、3人户5户,4人及4人以上户2户),非持证家庭57户。一次性救助金发放标准为1人户每户2200元、2人户每户3100元、3人户每户37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每户4300元,另加年货大礼包折现每户500元。低保家庭发放救助金2244.74万元,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302.02万元,残保家庭发放救助金475.88万元,年货大礼包折现共计620.05万元。市领导走访慰问非持证家庭每户2000元,慰问金共计11.4万元,持证家庭按照一次性救助金标准发放,慰问金共计6.93万元,省领导走访慰问两户困难家庭,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慰问金共计0.4万元。省市领导走访慰问另加价值500元慰问品,共计3.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