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风行动”受助困难群众共13388户,救助金3931.54万元。其中:
低保家庭(含残保)13307户(1人户10708户、2人户1582户、3人户767户、4人及4人以上户250户);困难家庭2户(1人户1户、2人户1户)。市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9户,其中持证家庭51户(1人户23户、2人户16户、3人户9户,4人及4人以上户3户),非持证家庭28户。一次性救助金发放标准为1人户每户2700元、2人户每户3600元、3人户每户42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每户4800元。低保家庭发放救助金3902.82万元,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0.63万元。省市领导走访慰问非持证家庭每户2500元,慰问金共计7万元,持证家庭按照一次性救助金标准发放,慰问金共计17.19万元,省市领导走访慰问另加价值500元慰问品,共计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