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助推共同富裕,日前,杭州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计划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以及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三项标准进行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由每人每月125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1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拟由每人每月209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55元。
针对孤儿群体,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预计将由每人每月293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156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将由每人每月2350元调整为2525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则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
针对困境儿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拟由每人每月54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2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拟由每人每月3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