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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对口帮扶地区“春风助学”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9日 浏览量:580 次
  为进一步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积极助力国家级对口帮扶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充分体现杭州市广大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市民群众对对口帮扶地区困难家庭的关心关爱,实现扶贫与扶智的有机结合,决定在杭州市对口帮扶地区(广元市、甘孜州)开展“春风助学”,特制定暂行办法如下:
  一、援助对象:对口帮扶地区(广元市、甘孜州)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子女。
  二、助学条件:在对口帮扶期间,援助对象当年考入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可以申请“春风助学”援助。
  三、援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助学援助金3000元。
  四、资金来源:在杭州市“春风行动”社会募集资金中列支。
  五、实施时间:2021年—2023年。
  六、具体工作:由对口帮扶地区工会(广元市、甘孜州)制定实施细则并送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备案。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由对口帮扶地区工会负责实施,在杭就读高中的新疆班困难学生视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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