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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县(市)帮扶中心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6日 浏览量:419 次 来源:杭州工会网
      11月21日,杭州市和区、县(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授牌仪式在余杭区举行,省总工会向杭州市和所属14个区、县(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分别授予统一制作的书有“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字样的牌匾。至此,杭州市总工会于年初确定的至今年底,所属区、县(市)总工会全部建立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的目标已提前实现。这标志着杭州市以“市级帮扶中心为骨干、区县(市)级帮扶中心为支撑、街道(镇乡)工会救助机构为依托、社区(村)和企业为基础”的四级职工维权帮扶工作网络全面建立,同时为加强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为加大对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杭州市总工会于2003年1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随后所属9个区、县(市)总工会也相继建立了帮扶中心,为困难职工提供了政策咨询、生活救助、就业服务、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服务,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扩大了工会的影响力,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倾力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3月,杭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帮扶中心”。
  胡锦涛总书记于去年12月在视察天津市帮扶中心时曾深刻指出:“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一个创举,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给困难群众带来党和政府的关怀,带来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为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杭州市总工会要求市和区、县(市)两级帮扶中心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的“有办公场所、有办事人员、有资金、有分管领导、有制度、有档案台账、有工作网络、有必要设备”的“八有”要求,不断加强帮扶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把帮扶中心办成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职工之家”,切实帮助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市和区、县(市)两级帮扶中心的作用,实现跨区域帮扶,即实现“困难救助联动帮扶、就业创业项目联动开发、职业介绍联动安置”的帮扶救助格局,使工会各级帮扶中心真正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帮扶救助的有效载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窗口。
  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副主席李生伟,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阮保潮,省总工会保障部副部长张汉林等出席了当天的授牌仪式。
(胡大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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