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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浙江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68%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9日 浏览量:330 次
    去年,省统计局、省残联联合组织开展了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及小康实现程度监测,共调查了全省11个市25个县(市、区)60个调查小区1585名残疾人的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通过对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17项指标的监测,2009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68%,比上年度提高3.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昨日上午,省新闻办邀请省统计局、省残联在杭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这一数据。

     评价残疾人生存状况,主要看收入、住房、社会保障等指标。2009年度浙江省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09元,比2007年实际增长了1808元,增长13.8%;城市残疾人人均住房面积37.7平方米,比2007年增加1.3平方米。

     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方面,2009年农村残疾人新农合的参保比例达到了95.9%,比2007年提高了8.1个百分点。2009年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基本养老保险达到95.2%。

     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体系包括残疾人生存状况、发展状况和环境状况三个方面17项指标。浙江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是全国残疾人平均水平的1.74倍,城镇残疾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社会保险参与率高于全国,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浙江的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要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不过要比全省全面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数低23.52个百分点。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残疾人家庭仍在温饱与小康之间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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