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实施办法》于2009年8月起实施后,上城区迅速展开工作,积极与残联等部门联系,协调区、街道、社区三级帮扶救助机构,圆满完成了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软件调试等各项筹备工作,并根据政策规定和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 8月开始正式受理审批工作。上城区还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业务的网上审批。目前全区已受理审批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161人,被批准人员从9月份起按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是以残疾人为对象的保障政策,享受人员除按月领取残疾保障金外,还可按规定同等享受低保家庭所享受的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该业务参照低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居住地社区咨询、申请。
(丛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