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同劳动监察中队,针对建筑企业全面实施用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支付保障金差异化缴存、工程综合保险等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根据存在的问题开具问题告知单,指导项目对照考核要求整改落实,及时解决、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浙江无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在建筑企业工地工会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的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发放法律维权手册600余份,通过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大力度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典型案例,营造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会同街道司法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选派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热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人员,为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代书、代理等服务。
四、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业务培训,开展2019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助力“浙江无欠薪”行动深入开展,维护好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努力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职工积极创造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