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出台了《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将“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减轻低收入农户大病医疗负担。2016年1月1日后录入浙江省低收入农户数据库的农村居民家庭(不含低保、残保和杭州市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在库期间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均可申请救助。
根据不同致困原因和困难情况,“春风行动”对低收入农户实施不同类型的救助。当年经杭州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新患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的,可申请应急医疗救助。经杭州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或当年在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含自付、自费及自理费用)扣除各类补偿和补助后,在5000元(含)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今年,“春风行动”通过修订政策、出台实施细则,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将温暖传递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将《杭州市“春风行动”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传化·春风助困”实施细则》,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扩大到杭州全市,同时增加了网上申请渠道。又比如出台《关于在对口帮扶地区开展“春风助学”的暂行办法》,将“春风助学”政策向恩施州、黔东南州等杭州市对口帮扶地区延伸,让恩施、黔东南等地的寒门学子也能沐浴杭州“春风”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