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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慰问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 发放慰问金115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浏览量:1657 次
  2016年6月,英国人马克·特伦斯·奥斯本(Mark Terence Osborne)在杭州走完了49年的人生旅程。他的杭州妻子王女士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上名字,帮丈夫完成了最后的心愿。马克捐献的1个心脏、1个肝脏和2个肾脏、2片角膜,至少救助了6位中国人。善良的马克被杭州市民评选为第十二届杭州市道德模范。根据杭州市“春风行动”相关规定,马克家属获得了两万元慰问金。
  2015年,为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体现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的人道关怀,深入推进杭州市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工作,杭州出台《杭州市“春风行动”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慰问暂行办法》。
  根据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和市委办有关文件精神,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和杭州市红十字会,每年会对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杭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红十字会和卫生医疗系统参与完成的捐献人体器官(角膜、遗体)者家庭,进行一次性人道慰问(慰问时间在每年农历春节前)。由杭州市红十字会负责汇总提供捐献者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审核后报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将人道慰问金拨付给捐献者家庭成员。慰问标准是: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每户2万元;角膜或遗体捐献者家庭,每户1万元。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红十字会和卫生医疗系统参与完成捐献的人体器官(角膜、遗体),不论捐献者户籍在本市或外地,其家庭均为人道慰问对象。家庭成员仅指夫妻、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据统计,2015年春节前,杭州市“春风行动”首次慰问了21户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家庭,发放慰问金31万元。2016年春节前,“春风行动”再次向符合条件的55户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家庭发放慰问金66万元。
  今年春节前,杭州市“春风行动”将向符合条件的87户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家庭发放慰问金115万元。其中人体器官捐献者28户家庭,每户慰问金2万元;角膜、遗体者捐献59户家庭,每户慰问金1万元。(市春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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