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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发放第十五次“春风行动”救助资金714.86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7日 浏览量:842 次

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春节前夕,淳安县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第十五次“春风行动”,通过民政、人社、残联、总工会等职能部门会同各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对救助对象进行广泛调查摸底和认真筛选核对,并经淳安县“春风行动”办公室和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对我县11586户困难群众发放第十五次“春风行动”救助资金714.86万元。此次救助重点突出农村因病因灾困难家庭、城镇失业无业、企业退休困难家庭、在职困难职工、城乡居民低保家庭、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

坚持“救助标准就高不就低、各类救助类别不重复”的原则,针对农村因病因灾困难家庭、城镇失业无业、企业退休困难家庭、在职困难职工实行分类救助,一类2200元,二类1500元,三类800元;对12月份在册持有《淳安县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和持有《淳安县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残保对象实行社会化发放救助金500/户。(余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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