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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第十一次“春风行动”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浏览量:13873 次

  日前,杭州市审计局对杭州市第十一次“春风行动”专项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募集情况

  截止2011年3月3日,本次“春风行动”可用资金合计154914785.71元,其中:社会募集捐款47202571.28元、市财政拨款30000000.00元、利息收入1639522.12元、第十次“春风行动”27户不符合困难家庭条件退回的救助款90000.00元、第十次“春风行动”结余资金75982692.31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春风行动”资金支出合计63335399.00元,其中:

  (一)夏季“送清凉”发放慰问金 5723000.00 元,共慰问市级低保、困难家庭11446 户,发放标准为每户500元。

  (二)发放助学款6295500.00元,共援助学生1482名,其中:援助持有《春风行动助学援助证》家庭就读高校子女953名,发放标准为5500元/人;援助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就读高校子女524名,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援助非市属高中5名,发放标准1200元/人。

  (三)春节困难家庭一次性发放救助款26635800.00元,共救助低保、困难家庭11307户。其中:一人户7701户,发放标准为每户2000元;二人户1807户,发放标准为每户2800元;三人户1324户,发放标准为每户3300元;四人及四人以上户475户,发放标准为每户3800元。

  (四)春节向11307户市区低保、困难家庭发放年货支出4036599.00元(357元/每户)。

  (五)市领导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162500元。

  (六)慰问困难环卫工人支出87500.00元。

  (七)慰问特困老人支出300000.00元。

  (八)急难险临时救助支出77000.00元。

  (九)“阿里?春风助飞工程”学员生活补贴费17500.00元。

  (十)划拨杭州市外来务工特困救助专户20000000.00元。

  三、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3月3日,第十一次“春风行动”结余资金共计91579386.71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91579286.71元,库存现金100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次“春风行动”在市委市政府重视下,全市机关干部群众热情参与,相关职能部门精心部署,周密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同时,“春风行动”专项资金核算清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本次审计未发现贪污、截留、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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