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审计局对杭州市第十次“春风行动”专项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募集情况
本次“春风行动”收入合计128266296.31元,其中:
(一)社会捐款44931757.57元 (未包含尚未结算的短信捐款收入) 。
(二)市财政拨款25000000.00元。
(三)外来务工特困救助专户退还暂借款379600.00元。
(四)上次结余57459123.21元。
(五)利息收入495815.53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春风行动”资金支出合计52283604.00元,其中:
(一)发放夏季送清凉慰问金4991500.00元,共慰问9983户市级低保、困难家庭,每户各发放500元现金。
(二)发放助学款8840900.00元,共援助1977名学生,其中:援助持有《春风行动助学援助证》家庭子女就读高校1399名,发放标准为5500元/人;援助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子女就读高校566人,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援助非市属高中12人,发放标准为1200元/人。
(三)发放春节一次性救助金28504100.00元,共救助低保、残保和困难等家庭11734户,其中:市区低保家庭5759户,残保家庭3412户,困难家庭2413户;市区农村残疾人困难家庭138户;市区以外市属企业困难家庭12户。发放标准为1人户每户2000元、2人户每户2800元、3人户每户33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每户3800元。
(四)春节向11734户市区低保、残保和困难等家庭发放年货支出3590604.00元(每户306元/份)。
(五)对相关县(市)“春风行动”补助支出6000000元,其中:桐庐县1050000元,淳安县1600000元,建德市1400000元,富阳市800000元,临安市1150000元。
(六)慰问特困老人支出225000元。
(七)慰问困难环卫工人支出85500元。
(八)外来务工人员急、难、险临时救助支出36000元。
(九)“反哺”救助支出10000元。
三、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0年2月23日,本次“春风行动”结余资金合计75982692.31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75982292.31元,库存现金400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次“春风行动”在市委市政府重视下,相关职能部门凝心聚力,广大干部群众热情参与,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深化延伸,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同时,“春风行动”专项资金核算清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对审计中发现个别受助家庭不符合受助条件的情况,已要求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本次审计未发现贪污、截留、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