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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残助残,让阳光照亮每个残疾人心灵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浏览量:369 次
   长期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为残疾人,特别是杭州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真实、具体、有效的服务。2010年11月,根据邵占维代市长的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相关批示,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又对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在生产、生活、就业、培训等方面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利好措施。

    三保政策,提供残疾人生活保障

    近年来,杭州市民政部门连续推出了低保政策、残保政策、临时扶助政策等三项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的政策,政策救助的群体不断扩大,救助内容不断拓展,救助标准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了残疾人生活品质。

    其中的低保政策规定,凡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区或县(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与此同时,对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20%之间和家庭成员中有年自负医疗费4000元以上,家庭总年收入减去自负医疗费或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下的,可以申请市级困难家庭,这些困难家庭除不能按月领取低保救助金外,其他均与低保对象同等享受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指定的各项帮扶救助政策。截至9月底,全市已有1.9万户残疾人家庭享受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待遇。

    残保政策中,针对虽不符合申请低保、困难家庭条件,但本人无收入或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残疾人放宽申请基本生活保障的条件,并规定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本人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成年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本人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200%以下的重度残疾人;城镇居民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三级(含三级)以下、本人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尚未就业的成年残疾人等四类残疾人可以按规定单独提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额享受低保金,并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截至2010年9月底,全市已有1.97万名残疾人享受了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临时救助政策的推出,则是为了有效解决因遭受突发性急难险情和各类意外事故及因家庭成员患急、重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等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残疾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政策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残疾对象可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已经向市区内154人(次)困难对象实施了临时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额为97.16万元。

    五大措施,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

    为进一步鼓励残疾人通过各种就业途径实现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一是发放就业困难援助证,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经市残联认证后,可申请《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列入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范围,凭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目前,杭州市区已有13万人(次)持证。二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就业人员,明确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除外)等用人单位招用了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困难就业人员(含残疾人),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以每人每月600元的用工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目前,市区已有1.37万人(次)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该项政策已支出补助费8861.45万元。三是鼓励有劳动能力人员灵活就业,对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困难就业人员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目前,杭州市区约有6.3万人(次)签订了灵活就业协议,已发放该项政策补助费2178万元。四是开发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对安排城镇困难人员上岗的,给予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和物业服务企业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目前,市区约有11万人(次)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已支出该项政策补助费1476万元。五是出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并享受小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还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无偿资助、提供申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实施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等优惠政策。目前,杭州市区约有0.25万人(次)选择了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已支出该项政策补助费775万元。

    三项制度,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

    为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切实有效的帮扶,同时促进残疾人生活品质的提升,市残联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建立了残疾人生活护理补助制度。对低保、困难家庭成员或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且常年卧床不起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护理补助。目前,市区已有520名残疾人享受到该项政策,支出生活补助费104万元。二是推出了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经费补助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集中托养经费补助。对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举家安养的给予经费补助。目前,全市有几种托(安)养残疾人896人、日渐照料219人、举家安阳5916人,已支出该项政策补助费714万元。三是推行残疾人教育制度,对残疾学生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予以就学补助,目前,全市已有残疾子女2419人享受该项政策,支出补助费用254万元。

    近日,在全市开展的打击“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特别提出了对困难残疾人车主的“生产生活难”问题高度关注,市民政、劳动保障和残联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残疾人车主的关心和帮助,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排查,引导残疾人认识到残疾车非法营运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并积极做好重度残疾车置换工作,从根本上杜绝残疾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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