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
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建有工会组织的患有重大疾病的我区困难职工。
救助标准
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其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年度收入减去个人承担的自负、自理和自费部分的医疗费后,收入低于杭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666元/年)60%的,给予一次性救助金5000元。
救助程序
(一)申请
其他事项
1、本活动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2、同一人同一原因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慈善救助。
3、本活动所需资金由“爱滨江·在益起”慈善基金保障。
4、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滨江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来红佳 8770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