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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夏季专项行动基本结束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9日 浏览量:409 次
  按照市总统一部署,为期二个月以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夏季专项行动基本结束。在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依法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如某地发现一企业有数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工会认为这一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企业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企业收到工会的意见书后,及时作出了回复函,对工会提出的整改意见表示接受,与员工补签了劳动合同。另一家企业在高温津贴发放上存在金额发放不足、发放月数不足以及用实物代替货币发放等问题。经过工会与企业协商,企业按规定给职工足额足月补发了高温津贴。某单位由于工作岗位特殊性,职工无法完整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为此职工抱怨较多,为更好维护职工带薪年休假权益,工会主动参与单位年休假实施细则的制定,促使单位出台了年休假报酬实施具体规定,受到了职工的好评。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有3047家建会的用人单位围绕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等劳动用工情况开展了自查,发现问题50个,主要集中在社保缴纳、劳动保护、高温津贴发放,休息休假等方面,全部通过协商解决。互查阶段,全市共抽查了121家用人单位,涉及职工5.6万余人,发现问题9个,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方面,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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