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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群众“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浏览量:12226 次

各区、县(市)机关工委、总工会、民政局、春风行动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产业工会:

时下进入高温节气,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安全度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服务保障G20,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16年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群众“送清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困难群众家庭,发放“送清凉”慰问金或慰问品,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各界的关爱,了解困难群众实际情况。

二、活动安排

(一)市本级组织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员干部走访慰问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20167月份在册)的低保和困难家庭、残保对象,工会干部慰问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按市委办发[2012]119号文件精神,“送清凉”资金从市“春风行动”募集资金中列支,慰问金标准为每户700元。具体安排如下:

171822日,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到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领取慰问金、慰问袋、慰问信、慰问名单和签收单、反馈表;各区春风办,区、县(市)总工会及产业工会填写《工作联系单》,718日前交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由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慰问款转帐给各单位,并发放走访的慰问袋、慰问信和签收单、反馈表。

272531日,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各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根据所安排的困难家庭名单、建档困难职工名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会干部2人以上一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后请受助人在签收单上签名。

385日前,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区、县(市)总工会及产业工会将“送清凉”走访慰问情况反馈表和签收单交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二)各区、县(市)春风办按照“春风行动”上下联动的要求,同步组织开展本地区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家庭“送清凉”活动。走访对象为区、县(市)级持证困难家庭,慰问标准和形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815日前,各地将《区、县(市)“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上报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向困难群众“送清凉”是“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怀关爱困难群众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深化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个实际行动。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区、县(市)春风办要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工作,会同机关工委、工会、民政等部门,扎实开展好本地区的“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

2、注重工作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送清凉”活动与各自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机关广大干部要通过走访慰问,真切体察民情,真诚倾听民声,真心实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实现净化自我心灵,践行为民宗旨,强化务实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为“美丽杭州”建设和服务保障G20,帮助困难群众生活更加美好贡献力量。

3、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各工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一户困难家庭走访到位,确保慰问金及时送达到每一个走访对象。广大干部要通过入户走访慰问,既把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爱带给困难群众,又把困难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带回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联系电话:8716133787161093传真)

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16100487161124传真)

附:1、杭州市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群众“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

2、杭州市工会干部走访建档困难职工“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

    3、区、县(市)“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

    4、“送清凉”工作联系表。

 

 

 

 

 

中共杭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杭 州 市 总 工会

  杭 州 市 民 政局

 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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