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后的一天,拱宸桥街道永庆路社区低保户吕师傅的哥哥来到社区,激动地握着社区工作人员的手表示感谢。原来,低保户吕师傅在端午节那天骑车不慎摔倒导致腿骨骨折,对于家境贫寒的吕师傅来说,实在是无力承担高昂的手术治疗费用,于是他只能向社区寻求帮助,社区得知后在第一时间为其申请救助,街道收到申请后,也立即开通了“助医绿色通道”救助渠道,并及时办理了临时救助手续,为其垫付了住院手术费用,所有救助审批手续均在街道办结,不需要再向区里申报,由于救助及时,吕师傅目前状况良好,正在医院康复治疗中。吕师傅之所以能够如此及时地得到有效救助,得益于拱墅区民政局近年来在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力方面所做的努力。
近年来,拱墅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探索实行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提升帮扶救助水平”的要求,统筹安排,着力改革社会救助审批制度,逐渐将有关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基层街道,力求释放改革红利,将改革成果真正惠及拱墅区的困难群众,提升社会救助的绩效。
2013年以来,拱墅区已先后制定出台了《拱墅区“助医绿色通道”救助工作暂行办法》、《拱墅区区级困难家庭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救助暂行办法》、《拱墅区因病致贫低收入边缘家庭生活补贴救助暂行办法》、《拱墅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社会救助政策,采取规范化、制度化的形式,将相应的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街道,内容涉及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多个社会救助领域,形成了社会救助审批权力下放和监管的长效机制,累计已有1446人次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发放救助金146.67万元,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其中,助医绿色通道救助项目,还被浙江省政府授予第四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
通过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力,一是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的救助;二是减少了审批环节,有效地减轻了基层街道、社区的工作负担,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社会救助的绩效;三是强化了基层街道、社区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使之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救助工作。(拱墅区春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