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发[2016]1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杭州举办G20峰会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好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围绕“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的主题,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春风常吹、常吹常新”的要求,发挥杭州市“春风行动”帮扶救助的品牌效应,弘扬“最美”精神,展示杭州和谐友善、大爱无疆的独特韵味,为杭州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把杭州建设成中国最具幸福感、最具安全感的品质之城而奋斗。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向“春风行动”捐款献爱心
通过“春风行动”的公益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扩大社会影响力,动员全杭州人全社会力量都来加入“春风行动”的爱心工程。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春风行动”资金募集途径,拓展捐款渠道,倡导“扫一扫二维码”的微公益捐款方式,方便广大市民利用支付宝、微信、网银等快捷捐款渠道,努力实现捐款的便捷化、多样化、常态化。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微公益活动,继续完善“春风行动”反哺救助机制,健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回访制度,激励更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动员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捐款献爱心。
2.进一步落实主城区困难群众援助机制
切实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杭州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意见》精神,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好“春风行动”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困难家庭,以及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残疾人的日常生活、文化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法律等七方面33项救助政策。
3.进一步扩大对边缘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
继续构建“春风行动”专项救助机制,提高扶贫的精准度,完善原有的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政策,从助困、助学、助医、应急等方面进行分类救助;完善“春风助学”“春风助医”办法,进一步提高覆盖面。继续开展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医助学向三区四县(市)困难群众延伸、助学向农村低收入农户延伸、慰问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关爱失独家庭、开展反哺救助和应急救助等项目;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关爱孤儿、慰问失能老人和困难环卫工人等专项救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新的“春风行动”救助项目,主要有:一是出台杭州市“春风行动”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慰问办法;二是出台杭州市“春风行动”患“两癌”贫困妇女医疗援助办法;三是出台杭州市“春风行动”市级以上在杭“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四是出台杭州市“春风行动”因病致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救助办法。
4.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
本着方便群众申请救助的原则,依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大厅、社区(村)公共服务工作站、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转办和受理“春风行动”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简化“春风行动”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春风行动”救助程序,努力实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更好地服务群众。
5.进一步宣传“春风行动”各项政策
通过公益广告、政策指南、举办政策培训班、下基层宣讲等方式和渠道,大力开展“春风行动”的政策宣传,提高“春风行动”帮扶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率,确保帮扶干部掌握政策,困难群众了解政策、及时申请救助。在精确施策上下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让生活在杭州市的困难群众得到应助尽助。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民生优先”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扎实组织开展新一轮“春风行动”。各级领导要把“春风行动”作为动员全社会广泛参加扶贫献爱心的大平台;市和各区、县(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要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财政要支持“春风行动”的资金筹措,确保“春风行动”深入持久开展。
2. 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春风行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积极投身“春风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春风行动”作为当前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兴平台的作用,通过开辟“春风行动”专题、专栏和特别报道等,突出宣传在“春风行动”中涌现出来的“最美人物”和“最美故事”,增强宣传报道的频度、力度、广度,让“春风行动”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张“金名片”。
3. 强化监管。健全完善“春风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春风行动”专项资金募集方式,完善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大自查力度,自觉接受外部审计监督,并向社会公开,资金运行和使用要做到公正合理、公开透明,提升“春风行动”的社会可信度和公信力。
4.整体推进。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要统筹全市“春风行动”工作,加强指导与督查。市直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健全“春风行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困难群众优惠援助政策,健全完善捐款献爱心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帮扶救助工作水平,确保“春风行动”全面开展、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杭州市区困难群众援助责任分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
杭州市区困难群众援助责任分工
一、日常生活援助
(一)给予每户每月55元的水、电、气(燃料)定额补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给予“春风行动”春节一次性救助,1人户2200元,2人户3100元,3人户37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4300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三)给予每户每年“春风行动”送清凉慰问金700元。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
(四)给予残疾等级二级(含)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40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给予残疾等级三级(含)以下的非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五)给予生活不能自理且常年卧床不起的残疾人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护理补助。
责任单位:市残联
(六)给予城镇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给予农村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元的特殊生活补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七)半价收取家庭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和表后安装服务费(含人工材料)。
责任单位:市燃气公司(市建委)
(八)半价收取自来水一户一表改装费(每户每表225元)。
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市建委)
(九)购买公交IC卡的,每户每月可减免15元。
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
(十)免收小区保洁、垃圾清运处置费(每户每年40元)和化(贮)粪池清运处置费(每户每年10元)。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十一)免收杭州殡仪馆、萧山殡仪馆、余杭第一殡仪馆和余杭第二殡仪馆小告别厅使用费(200元),赠送骨灰盒1只(300元以内)。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二)在杭州市南山陵园、杭州半山公墓、杭州第二公墓、杭州龙居寺公墓、杭州华侨陵园、杭州钱江陵园、浙江安贤陵园等7家经营性公墓中实施生态葬的,给予每格位(穴)财政补贴2000元(实际支付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计算)。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文化生活援助
(十三)每户可免费订阅《杭州日报》一份(全年360元)。
责任单位:杭报集团
(十四)免收有线电视安装费(300元)和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每户每月21元),新装用户免费提供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一台。
责任单位:华数集团
(十五)免费办理公园IC卡或市民卡(社保卡)开通公园IC卡功能(每卡每年40元),免收IC卡系统维护成本费。
责任单位:市园文局
(十六)免费参加杭州市工人文化宫的各项活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三、教育援助
(十七)子女在市属及市属以下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按相应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减免50%以上的保教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八)子女在市属或区属义务教育段学校接受教育的,在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的基础上,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收住宿费。为在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子女资助每生每年750元的农村爱心营养餐。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九)子女在市属或区属各类学校接受高中段(含职高、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技工学校)教育的,按相应类别、等级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收学费、代收费。其中,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另外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职业高中就读的,一、二年级子女另外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子女另外资助每生每年400元的生活补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十)子女在市属高校(含大专)接受教育的,资助每生每年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一)子女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学业(含成人教育)或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学业的(不含在职就读),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金。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市民政局
四、医疗援助
(二十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免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每人每年36元)和医疗困难救助费(每人每年12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免缴应由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参保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办理补缴手续时,补缴基数按上年省平均工资的60%确定。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二十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通过分段累计方法享受“零起点、不封顶”的医疗困难救助;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按50%的比例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的救助。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二十四)在杭州惠民医院就诊或者经杭州惠民医院同意转入的指导医院、协作医院就诊,以及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近急诊,可按规定享受“十免交十减免五减半”政策:免交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大便常规检查费、煎药费、心电监护费、输氧费、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费;减免70%收取血液透析费、急诊观察床位费、住院床位费、住院护理费、门诊手术费、住院手术费、X线透视费、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B超检查费;减半收取自制制剂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惠民医院采购的1534种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实施零利率。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
(二十五)在政府主办的除杭州惠民医院以外的其他市级及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免收挂号费(不含专家门诊)、诊疗费。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
(二十六)在市级及市级以下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因从事饮食服务等职业需要的健康体检,免收体检费。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五、就业援助
(二十七)登记失业人员可凭《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及相关材料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对领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可优先安排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并享受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二十八)对领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的,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500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六、住房援助
(二十九)承租公有住房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建筑面积在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以内部分可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租金核减)》减免至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建筑面积在人均
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
(三十)对符合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租金补贴或者提供实物配租。
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
(三十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
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
七、法律援助
(三十二)对需要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公证等服务的,免收服务费;需要诉讼的,不受法律援助范围限制,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刑事辩护和各种代理服务。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十三)对于涉及民事、行政诉讼的,经申请符合免交条件的,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免收诉讼费用。
责任单位:市法院
本附件中有关减免或补助的金额今后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