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春风办[2015]10号
各主城区春风行动办公室、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15年“春风行动”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100号)文件精神,扩大主城区“春风行动”助学援助范围,完善“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机制。现将开展2015年杭州市主城区“春风行动”助学援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条件和救助标准
(一)市级持证困难家庭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或本人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杭州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意见》(市委办发[2012]119号)文件精神,向社区(村)帮扶救助站申请援助,享受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助学援助金。
(二)因学、因病致困边缘困难家庭
对象:
1、户籍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范围内,并居住一年(含)以上的城乡居民,因家庭生活困难,子女就读全日制高校本科、专科学业(含成人教育)或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学业的(不含在职就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证》,享受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助学援助金。
2、外来务工人员夫妻双方(含单亲)均为非杭州主城区户籍,至少一方在杭州主城区居住并工作,已办理(临时)居住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含)以上的,其子女在杭州市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业(含成人教育)或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学业的(不含在职就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向所在社区(村)工会申请杭州市“春风助学”,享受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助学援助金。
条件:
1、因学致困家庭年收入(申请当月前12个月)减去子女学费(每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含)以下,向居住地社区(村)工会申请援助。
2、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年收入(申请当月前12个月)减去子女学费(每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再减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合计的在杭住院或规定病种自理、自负医药费后,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含)以下,向居住地社区(村)工会申请援助。申请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结算单据原件、清单及病历。
(三)市级建档困难职工
市产业工会、主城区总工会的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高校本科、专科学业(含成人教育)或自费就读硕士研究生学业的(不含在职就读),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援助,享受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助学援助金。
二、办理时间
每年7月1日至
三、注意事项
1、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将对已申请“春风助学”家庭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凭当年的学费票据、助学申请表、杭州市困难救助证或助学援助证(其中,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市级建档困难职工不须救助证)、户主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理。
2、由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助学款打入户主银行卡,并用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告知户主和受助学生。
3、其他有关申报、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按现有政策规定执行。
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杭州市总工会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