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春风办〔2014〕2号
各区、县(市)机关工委、总工会、民政局、春风行动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时下进入高温节气,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安全度夏,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群众“送清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困难群众家庭,发放“送清凉”慰问金或慰问品,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各界的关爱,了解困难群众实际情况。
二、活动安排
(一)市本级组织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员干部走访慰问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2014年7月份在册)的低保和困难家庭、残保对象,工会干部慰问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家庭,“送清凉”资金从市“春风行动”募集资金中列支,发放标准为:低保和困难家庭、残保对象、持《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春风行动”救助证》的家庭、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每户700元慰问金。走访慰问从
1、7月22~23日,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会系统派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市春风办(平海路27号市总工会9楼921室)领取慰问金(现金支票)、慰问袋、慰问信、慰问名单和签收单、反馈表。
2、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根据所分配的困难家庭名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2人以上一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后请受助人在签收单上签名。市总工会根据所分配的建档困难职工名单和外来务工人员名单,组织各级工会干部2人以上一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后请受助人在签收单上签名。
3、
(二)各区、县(市)按照“春风行动”上下联动的要求,同步组织开展本级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家庭“送清凉”活动。走访对象为区、县(市)级持证困难家庭,慰问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8月15日前,各地将《区、县(市)“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上报市春风办。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向困难群众“送清凉”是“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怀关爱困难群众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实际行动。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区、县(市)春风办要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工作,会同机关工委、工会、民政等部门,扎实开展好本地区的“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
2、注重工作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送清凉”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各自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机关广大干部要通过走访慰问,真切体察民情,真诚倾听民声,真心实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实现净化自我心灵,践行为民宗旨,强化务实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美丽杭州”建设,帮助困难群众生活更加美好贡献力量。
3、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各工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一户困难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家庭走访到位,确保慰问金(慰问品)及时送达到每一个走访对象。广大干部要通过入户走访慰问,既把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爱带给困难群众,又把困难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带回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未尽事宜,请与市春风办联系,联系人:郭勤、万仞,联系电话:87161337、87161093(传真),联系地址:杭州市平海路27号市总工会921室。
附:1、杭州市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群众“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
2、区、县(市)“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
附件1
杭州市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困难群众
“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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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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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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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慰问 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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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 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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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电话:
备注:请各单位于
附件2
区、县(市)“送清凉”活动情况反馈表
区、县(市)春风行动办公室(盖章)
慰问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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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 参加慰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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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总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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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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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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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清凉” 活动情况 (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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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电话:
备注:请各区、县(市)春风行动办公室于8月15日前将此表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市总工会921室,传真:87161093)。
中共杭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杭 州 市 总 工会
杭 州 市 民 政局
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