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实施“1+X”亮居工程共建共享品质生活
近年来,下城区狠抓民生第一要务,提出并实施了“品质下城三年行动计划”。区委、区政府在落实居民群众生活居住区域“大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根据孤、寡、老、残、弱等困难群体居家“小环境”实际,在认真总结困难家庭亮居工程经验的基础上,推出“1+X”亮居工程,并作为一项“实事工程”、“惠民工程”列入了“品质下城三年行动计划”之中。通过两期亮居工程有序实施和分层推进,已然取得明显成效。
一、“1+X”的内容及规划
1、“1+X”的具体含义。“1”是指对符合装修条件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住宅整体标准化基础装修,补助经费标准为单价以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计算,面积数以实际装修面积为准;“X”是指对符合配置条件的家庭提供总件数不超过五件、总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基本家具、家电。其中,家具可选双人床(大、小)、单人床、大衣柜、电脑桌、方桌、西餐桌、五斗柜;家电可选电脑、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电冰箱、彩电。
2、“1+X”的项目规划。以“新家居、新生活”为主题的“1+X”亮居工程自2008年3月启动实施。计划用三年时间,为辖区内持《杭州市困难家庭证》(含低保)、《下城区“春风常驻”援助证》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家庭住宅的基础装修、基本家具和家电配备,让困难群体共享经济发展成果。2008年,完成市、区级(以老年人、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困难家庭的住宅基础装修工程、基本家具和家电配备工作,完成其余不需要装修的低保家庭的基本家具和家电配备工作;2009年,完成其余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的住宅基础装修工程、基本家具和家电配备工作,及区级春风常驻家庭其余符合装修、配置情况的家庭;2010年,完成随时迁入我区及目前根据申请人意愿暂缓实施住宅基础装修工程、基本家具和家电配备的亮居配备工作。
二、“1+X”亮居工程的实施方法
1、搭建机制平台,稳固运作组织保障。
为增强1+X”亮居工程的工作实效,我们通过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明确由区民政局对困难家庭生活配置需要负责,区残联对困难家庭生活环境改善负责。具体由区残联负责家庭基础装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区民政局负责基本家具、家电配备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各街道负责具体实施,政府办、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并参与监督。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协调和通报进度情况。
2、完善支撑平台,落实运作政策保障。
在听取民意、了解需求的基础上,08年区民政局、区残联讨论研究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广实施以“新家居、新生活”为主题的1+X亮居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1+X”亮居工程的实施对象、装修标准、家电配置、招标采购、资金渠道和工程管理等具体问题;09年在认真总结上年度亮居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关于2009年1+X亮居工程实施办法》。区委、区政府在修订出台的《<深化“春风常驻”提升困难群体生活品质若干规定>的通知》(区委办发〔2008〕90号、区委办发〔2009〕41号)文件中,也在生活救助篇章中明确了困难家庭装修和家电家具配置标准和要求。同时,明确由区慈善总会和区残疾人专项资金对实施“1+X”亮居工程提供财力保障。
3、规范操作平台,分层有序推进实施。
——逐户走访,选定实施对象。2008年通过前期排摸,我们将实施对象确定为截至2008年3月31日前,在下城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且持证半年以上的市级低保、困难家庭和区级春风常驻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和老年人家庭。为保证调查数据准确并真正体现困难家庭的意愿,工作人员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基本符合条件的1571户困难家庭进行逐家入户调查摸底。走访中,我们要求工作人员结合调查承担“三大员”工作职责,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员”,结合“四十条帮扶新政”积极宣传有关政策;二是担当家庭“理财员”,要求工作人员随身携带尺子、计算机等工具,当好“参谋”并提出合理建议,在满足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确保实现效益最大化,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困难家庭最需要配备的家具、家电上;三是担任政府“情报员”,要求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并记录困难群众对实施“1+X”亮居工程、“四十条帮扶新政”以及民生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对各项数据的调查核实和汇总梳理,并经部门会议协商讨论,最终确定全区需要进行基础装修的家庭共计297户,需要配置基本家具、家电的家庭共计1389户。
2009年4月,根据《关于2009年1+X亮居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在区“1+X”亮居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我区继续有条不紊地推进市、区两级困难家庭“1+X”亮居工程的实施。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截止2009年3月31日前,在下城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且持证半年以上的市级低保、困难家庭和区级春风常驻家庭)上门调查摸底及统计,确定全区需要进行基础装修的家庭共计219户,需要配置基本家具、家电的家庭共计384户。同时为着重保证困难家庭能及时领取急需家电度过炎热夏日,5月由区慈善总会部分理事成员单位及特邀单位组成评议小组完成对基本家电的电脑、空调询价、开标,并将及时完成与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将空调、电脑配送安装到每户所需困难家庭中,其余基本家电也力争在7月前完成招投标工作,提前完成既定实施阶段工作。
——明确标准,加强业务监管。为提高全区街道、社区两级帮扶救助站专职工作人员和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的工作能力及综合业务水平,专门邀请市主管部门、区相关业务指导部门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1+X”亮居工程的业务指导培训。培训中,对涉及整体装修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基本家具家电配备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重点讲解,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的范围、标准和细则。在落实资金保障中,明确基础装修的工程招投标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各街道具体负责,装修经费由区残联按施工合同价的50%预付给街道,余款根据验收情况和审计报告结算。基本家具、家电采购按区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在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多方询价、集中对比”的原则,严把产品质量关,区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参与涉及该工程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分步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2008年的亮居实施步骤为3月至4月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以老年人、残疾人家庭为重点的低保家庭的住宅基础装修工程、基本家具和家电配备统计工作,完成其余不需要装修的低保家庭的基本家具和家电配备统计工作。5月份,通过对杭州各大主要商场的价格调查对比,确定向杭州荣华家具有限公司订立配备家具的采购合同。同时,根据夏季高温和北京奥运会即将开幕的实际,在为困难家庭配备各类家电中,我们根据实际需求前期先配备安装空调、彩电等家电,以满足部分困难家庭在奥运会期间安心观看奥运赛事的愿望。首期亮居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930余万元,为297户家庭实施基础装修,为1389户家庭配置基本家具、家电,提前实现了三年任务一年完成。《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十分关注》栏目都对此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2009年我区力争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缩短亮居装修、配送时间,根据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将政府集中采购与街道家具、个性化家电采购相结合,以实施对象实际生活为根据,保障他们不受“时间隔断”影响,采取定期亮居与暂缓实施相结合,切实让困难家庭享受到下城区政府“三年春风”劲吹带来的惠民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