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萧山区按照杭州市“春风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实施工会、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动,集聚各方资源,采取信息共享,稳步有效地推进工作格局,及时把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生活、看病、住房、就业等问题列入“春风行动”的主要内容,先后出台了关于农村困难群众的四大类10余项扶贫帮扶政策,社会救助工作水平逐年提高,帮扶力度逐渐加大,惠及困难群众的“春风行动”已吹遍萧山的每个角落,深受广大群众的赞赏。
教育资助券,圆农村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梦。针对农村困难群众子女上学难问题,2004年萧山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对贫困特殊家庭学生发放教育资助券的实施意见》,把农村困难群众子女读书难纳入扶贫救助政策范围,采用教育资助券形式,解决农村困难子女读书难。几年来,教育资助工作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力度不断提高,到目前,已经资助学生23858人次,资助资金达4215余万元,其中农村困难群众子女21233人次,资助资金3793万元;2008年区慈善总会和工会救助困难学生571人次,资助资金359万元,人均6200元。
住房救助,让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安居乐业。一些农村困难户,由于房子长年失修,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已不适合居住。部分农村困难家庭由于劳动力不足,其居住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人均居住面积。为此,2005年萧山区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意见》,凡符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条件的,经批准可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等方式,按照每户2万元进行经济补助。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38户农村困难群众受益,救助资金1076万元。
二次医疗救助,解决困难家庭“看病贵”问题。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一直受到萧山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2003年萧山区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先后出台了《社会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惠民医院医疗救助实施救助意见》等惠民医疗政策;2007年根据部分困难群众患大病、重病,年度医疗费超过该家庭的总收入,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情况下,再次出台《萧山区社会医疗求助实施意见》,对住院病人实施分段救助,最高救助款为10万元,使一些长期患病,患大病、重病的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萧山区农村医疗报销的人数达441.64万人次,报销医药费达4.7亿元,二次医疗救助款救助人员1400余人,救助款927余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近年来,萧山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家庭的基本生活。萧山区始终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调整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出台具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家庭的基本生活。以2007年为例,全年共有9558户19891名困难群众列入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289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7340户16438人,发放低保补助金801万元。在落实低保补助金的前提下,区委、区政府还出台了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形成“进村入户,抓低促面”的就业援助机制,把就业服务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人。
爱心捐款,让困难群众家庭也能共享发展成果。自2000年开展“春风行动”以来,萧山区共募捐爱心捐款达5592.83万元。为了把这笔爱心款让全区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享受,萧山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经过调查摸底,采用民政、劳动、残联、老龄、工会等分口调整的办法,实行资源共享,不管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做到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让全区所有困难家庭共享萧山发展成果。几年来,全区共对60603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慰问资金4448.79万元 ,其中农村困难群众家庭慰问人数及慰问金占全区慰问总数的82.5% 。
目前,萧山区正着力向机制健全、资源整合、力度加大上下功夫,扩大“春风行动”在全区广大职工群众中的影响力,让和煦的“春风”惠及到城乡的每个角落。更希望通过“春风行动”这一有效载体,让更多的农村困难家庭得到实惠,将萧山区打造成为“品质之区”,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